通知公告
【转】关于开展 2024 年学生年度人物评选的通知
时间:2024-11-07点击次数:作者:审稿:宋三多

各学院、全体同学: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培养和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展示川农大学子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的青春风貌,激励全校学子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奋力书写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的青春篇章。经研究,现决定开展四川农业大学2024 年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四川农业大学在读学生,包括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可个人或团体形式参评。

二、参评时限

2023 12 —2024 11

三、参评条件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遵纪守法, 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在参评时限内事迹突出。

(四)参选对象在热爱祖国、敬业奉献、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 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 自强不息、创新创业、参军入伍等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表现突出,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社会赞誉;

2. 在学术科研取得优异成绩,包括专著或合著学术著作、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论文、在科技发明活动中获较高科技含量的发明专利、在创新创业赛事中获国家级或国际级奖励;

3. 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组织发起有积极影响的活动,在校园引起积极反响;或 日常表现突出,当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奋不顾身,舍己救人;

   4. 能直面逆境、不畏艰辛,身残志坚、积极乐观, 自立自强、事迹感人;

5. 在文体艺等方面专长突出,在国际国内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服务校园文化建设方面有突出表现;

6. 在社会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担任重要社会工作或组织策划重大社会活动,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

7. 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主动参与到乡村振兴、社会治理、关注老弱、保家卫国的实践中,为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四、奖励办法


拟评选不超过 10 个()年度人物,授予奖杯和荣誉证书,根据事迹类别在第二课堂成绩单相应版块赋附加分 5分。

五、参评方式

个人申报、他人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 11 12 14:00 止。

)个人申报或他人推荐:登录“微观川农”微信公众号,点击功能栏“校园活动”,选择“年度人物”提交报名信息。

(四)组织推荐:根据相关通知要求,学院可推荐不超过 3 人(组),请有意愿通过学院组织推荐的同学于11 11 12:00 前将报名汇总表( 附件 excel 电子档本人签字)发送至邮箱:3496619795@qq.com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